2018-04-04 00:00:00 來源: 點擊:3157 喜歡:2
4月2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強調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強調地方政府和企業特別是國企要盡快把杠桿降下來。會議要求減少過剩或落后產業;要求減少煤炭消費,調整能源結構。
會議聽取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思路和舉措的匯報。會議強調,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事關國家安全、發展全局、人民財產安全,是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跨越的重大關口。
要堅持底線思維,堅持穩中求進,抓住主要矛盾;要以結構性去杠桿為基本思路;要集中力量,優先處理可能威脅經濟社會穩定和引發系統性風險的問題;要抓緊協調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機制,強化地方政府屬地風險處置責任……此次會議就如何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進行了一系列周密部署。
“會議提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基本思路是結構性去杠桿,降杠桿的主要部門是地方政府和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目標是宏觀杠桿率的下降,從主要目標、著力點和路徑來看都非常明確,說明中央對金融風險有了更精準的把握。”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說。
附新華社原文
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強調
加強黨中央對經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打好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大攻堅戰
李克強汪洋王滬寧韓正參加
新華社北京4月2日電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財經委員會主任習近平4月2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研究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思路和舉措,研究審定《中央財經委員會工作規則》。習近平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事關國家安全、發展全局、人民財產安全,是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跨越的重大關口。精準脫貧攻堅戰已取得階段性進展,只能打贏打好。環境問題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能否得到人民認可的一個關鍵,要堅決打好打勝這場攻堅戰。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中央財經委員會副主任李克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財經委員會委員王滬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財經委員會委員韓正出席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參加會議。
會議分別聽取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思路和舉措的匯報,國務院扶貧辦關于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的思路和舉措的匯報,生態環境部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思路和舉措的匯報。
會議指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要堅持底線思維,堅持穩中求進,抓住主要矛盾。要以結構性去杠桿為基本思路,分部門、分債務類型提出不同要求,地方政府和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要盡快把杠桿降下來,努力實現宏觀杠桿率穩定和逐步下降。要穩定大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在改革發展中解決問題。要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把握好出臺政策的節奏和力度。要分類施策,根據不同領域、不同市場金融風險情況,采取差異化、有針對性的辦法。要集中力量,優先處理可能威脅經濟社會穩定和引發系統性風險的問題。要強化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組織保障,發揮好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重要作用。要抓緊協調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機制,強化地方政府屬地風險處置責任。
會議強調,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要咬定總攻目標,嚴格堅持現行扶貧標準,不能擅自拔高標準,也不能降低標準。要整合創新扶持政策,引導資源要素向深度貧困地區聚焦,精準施策,有效幫扶特殊貧困群體。產業扶貧要在扶持貧困地區農產品產銷對接上拿出管用措施。易地搬遷扶貧要著力加強產業配套和就業安置。就業扶貧要解決勞務組織化程度低的問題。教育扶貧要突出提升義務教育質量。健康扶貧要降低貧困人口就醫負擔。要形成勤勞致富、脫貧光榮的良好導向。要完善督戰機制,壓實責任,改進考核監督,整頓脫貧攻堅作風,加強一線力量,做好風險防范。
會議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明確目標任務,到2020年使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要打幾場標志性的重大戰役,打贏藍天保衛戰,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渤海綜合治理、長江保護修復、水源地保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確保3年時間明顯見效。要細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大舉措,尊重規律,堅持底線思維。各級黨委、各部門黨組(黨委)要把污染防治放在各項工作的重要位置,層層抓落實,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群防群治。要堅持源頭防治,調整“四個結構”,做到“四減四增”。一是要調整產業結構,減少過剩和落后產業,增加新的增長動能。二是要調整能源結構,減少煤炭消費,增加清潔能源使用。三是要調整運輸結構,減少公路運輸量,增加鐵路運輸量。四是要調整農業投入結構,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要堅持統籌兼顧、系統謀劃,體現差別化,體現獎優罰劣,避免影響群眾生活。
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財經委員會工作規則》,強調要加強黨中央對經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做好經濟領域重大工作的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中央財經委員會委員出席會議,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