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7 00:00:00 來源:河南農投產業投資有限公司,豫農產投 點擊:3319 喜歡:0
6月21日,河南省財政廳發布《河南省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實施辦法》。
資金管理方面,《辦法》明確農業綜合開發支出責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共同承擔。地方財政資金部分,省級財政承擔80%以上,省轄市承擔20%以下。省、省轄市財政投入資金應當列入同級政府年度預算。
農業綜合開發可以采取補助、貼息、股權投資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增加農業綜合開發收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自籌資金的投入比例執行國家農發辦的相關規定。鼓勵土地治理項目所在地的農村集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以籌資投勞的形式進行投入。
在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的支出范圍中,規定納入工程成本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實施方案)編制、勘察設計、工程預決算審議等支出發生費用,平原地區應控制在單個財政投資的3%以內,山區、丘陵地區應控制在單個項目財政投資的4%以內。
項目管理費由縣級農發機構按單個土地治理項目財政投入資金的一定比例提取使用,財政投入資金1500萬元以下的按不高于3%提取;超過1500萬元的,其超過部分按不高于1%提取。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財政資金支付實行縣級報賬制,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項目管理方面,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包括土地治理項目和產業化發展項目。農業綜合開發實行開發縣管理。土地治理項目應當安排在開發縣。
各級農發機構應當根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扶持政策、扶持重點和本地區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及階段性開發方案,建立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其中,納入縣級項目庫的項目應當有項目建議書。納入省轄市項目庫的項目應當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在申報項目要求方面,《辦法》規定土地治理項目應當符合相關規劃,有明確的區域范圍,水源有保證,灌排骨干工程建設條件基本具備;地塊相對集中連片,治理后能有效改善生產條件或生態環境;當地政府和農民群眾積極性高。
產業化發展項目應當符合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資源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市場潛力大、示范帶動作用強、預期效益好,項目建設符合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利用要求。